新竹縣五峰鄉清泉藝術之森

「新竹縣五峰鄉清泉藝術之森」環境照

管理單位:五峰鄉公所

申請單位:文化觀光課

聯絡窗口:張小姐

聯絡電話:03-5851001#504

聯絡信箱:10011945@hchg.gov.tw

展演場地說明

※申請者請填妥新竹縣五峰鄉公所場地租借單,新竹縣五峰鄉公所將盡速回覆是否同意申請。

※未盡事宜適用「新竹縣街頭藝人活動管理辦法」暨「新竹縣街頭藝人演出申請注意事項」之規範。

※開放時段:08:00-17: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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